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济政公字〔2015〕2号)
来源: 信息中心 时间: 2015-01-07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行业处室:
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以及省住建厅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济安发〔2014〕43号)要求,现将近期市政公用系统安全生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底线思维。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各单位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加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密一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坚决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主动权。
二、夯实责任,建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落实、重在问责。要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到各个生产、建设、管理环节,切实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上,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抓细、抓实,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力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都要查清责任,严厉问责;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检查工作敷衍了事的要问责,着力在查隐患、防事故上狠下功夫,促进关口前移。要树立大安全理念,在市政公用各个行业领域,凡涉及这个行业的所有安全问题,我们必须全部管到位,真正做到安全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冬季特点,迅速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要全面排查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范围内安全运营和保障工作,包括市政、燃气、供热、供水、路灯、城市桥梁等行业,特别是用气、用热安全,道路桥梁检测监管,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问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按照局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市政公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动员本单位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志愿者队伍和本单位退休老工人、老专家,都参与到排查活动中来;排查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零容忍;要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局安委会、各行业管理处室要加大安全督查频次,各检查小组要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加大整改力度,整改措施要硬化、分工要细化、责任要实化,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强安全防范控制,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制定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值守应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损失和影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迅速开展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整改安全隐患。要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对因工作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是相关领导人员和责任人责任。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