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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信息中心 时间: 2017-09-27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燃气企业:
根据住建部《燃气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办法》和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燃气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定期举行继续教育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训对象
2016年7月底以前,已经取得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
请参训人员于9月27日-10月11日截止,登录http://www.gaspx.com/网址,培训机构选择肇庆市燃气行业协会,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人数上限均分别为:汽车加气站操作工150人,燃气管网工100人,请各企业尽快安排报名人员。
三、审核及考试要求
报名参训人员于报到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打印准考证,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
考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
四、培训、考核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0日-10月11日,早9:00开课;
10月10日早8:20报到,10:00结束现场审核。
考试时间:10月12日,8:30-15:00,每场考试60分钟,分批进行。
培训及考试地点:济南市燕子山西路66号,文博苑(原省委宣传干部培训中心),经十路和山大路路口往南约600米,路东,电话82929888。
五、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为600元/人,包含教材费、证书工本费、考核费等。请各企业统一缴纳。
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会。
联 系 人:宋娇娜
联系电话:82608989/13964112226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