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联合举办燃气工程专业成人教育的通知
来源: 信息中心 时间: 2014-06-11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城管)局:
为加强燃气行业人才队伍培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山东建筑大学拟举办燃气工程成人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气工程成人教育形式和目标
(一)培养形式。专升本、专科;
(二)学习形式。每学期脱产三个月学习;
(三)修业期限。专升本两年、专科两年半;
(四)培养目标。具备本科、专科程度城市燃气工程方面知识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专升本学历的考生,须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参加2014年全国成人高考,报考山东建筑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燃气工程方向)专业,通过考试获得正式学籍,且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可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学士学位。
报考专科学历的学生, 须参加2014年全国成人高考, 报考山东建筑大学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燃气方向)专业, 通过考试获得正式学籍, 且修业期满, 成绩合格, 可获得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三、入学时间和收费标准
(一)入学日期。 2014年。
(二)收费标准。 学费: 3600元/年; 教材资料费 : 400元/年 (收两年, 多退少补);住宿费: 600元/年。
四、 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有关说明。2014年8月10 日左右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参加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未通过国家成人高考的学生, 可以退学, 也可继续跟班学习,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燃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入学后进行专业课教学, 成人高考前一个月免费参加考前辅导。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cj.sdjzu.edu.cn/。如有考试学习方面的问题可电话咨询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办,电话:86367083、86366518。
(二)要求。请各市燃气管理部门组织预报名(见附表),于7月底报省燃气热力办。
联系人:马志远 电话:87080769
邮箱:grdd911@vip.126.com
附件:燃气工程专业成人教育报名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