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的通知
来源: 信息中心 时间: 2013-04-28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
第四次重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14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的通知”(济安发[2012]20号)要求,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系统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效地遏制了各类事故发生。
第四季度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随着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步伐不断加快,大量建设项目的不断上马、投产,水、气、热安全运行及市政施工等重点领域都将面临新的考验。临近年底,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极易出现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经营等问题。第四季度处于秋冬交替时期,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期增多,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把握规律,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更加严格、严厉、细致和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三季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找准难点,突出重点,牢牢把握带有行业特点、问题突出、容易反复的“非法违规”现象,狠抓重点行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第四季度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狠抓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安全运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主干管网、居民小区管网、用户燃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等设施的巡查巡检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管网腐蚀严重存在泄漏隐患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要严格落实燃气门站、集输站、调压站、储配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瓶库、燃气管网等重要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标识,划定保护范围,实行安全监控无缝隙;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法建筑,要及时逐项统计汇总,协调有关方面认真进行治理,并按规定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狠抓供水行业安全监管。供水企业要严格落实设备维护、巡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设备点检制度。对供配电系统、水泵机组、消毒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对冬季供水安全防护措施和技防设施及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运行正常。根据冬季用水需求变化,加强水质、水压等运行数据的在线监测,合理调整机组,科学调度,使管网平稳运行。加强对供水管网的巡检和监护力度,组织人员对过桥、过河、过涵洞等明管及关键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可能出现冻损的供水设施进行保温处理,保障管网输、配水能力,减少供水管线爆管的几率。
(三)狠抓供热行业安全监管。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规程,针对冬季供热的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对供热设备设施、换热站、燃煤储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控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隐患必消除,风险必控制。要加强对供热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检修率、完好率达到100%,要加强对供热管网的巡查和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蒸汽管网、膨胀节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管网运行安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化对新入厂、转岗职工、临时用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求派遣工要和正式岗位工人一样,参加常规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保障今冬供热安全平稳进行。
(四)狠抓市政施工行业安全监管。秋冬季节是市政施工的高峰期和事故多发期,市政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进行整顿。针对工程收尾、冬季施工等特点,组织开展市政施工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防冻、防滑、防火灾、防触电、防坠落等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配属队伍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其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的自觉性。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对质检不合格、超载、过期使用的施工机械和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情况要严格禁止,确保施工安全。
(五)狠抓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单位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作业工作票制度,配足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盲目作业行为。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危险危急情况,要迅速组织科学施救,严禁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人员中毒、伤亡或事件扩大情况。
其他市政公用行业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重点,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重点监护和安全监管。同时,要认真落实好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四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现在开始到年底这一时期,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安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调度、督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各级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基层现场、车间班组,做到“下得去、蹲得住、抓得准、盯得牢、情况明、信息准”,真正做到安排部署工作要细,落实各项安全规定要实,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工作督查。局行业管理处室及各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认真研究制定狠抓落实的有效办法,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全面检查各项制度措施是否得到真正落实执行。各单位要抓好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按照规定的整改时限,抓紧落实整改。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领导同志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险情,确保万无一失。要进一步检查和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出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能及时、妥善、科学处理。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请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第四次重点行动方案报局安监处,并于每月底,报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
抄送:市安监局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安委会 201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