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2-22]召开肇庆市燃气行业协会第四...
- [09-27]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三...
- [09-27]关于举办2017年十月份三...
- [09-04]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三...
- [03-27]关于加入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 [09-06]召开第四届换届大会通知
- [08-0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 [05-0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
非居民天然气涨价 预计将再调存量气价和居民气价
来源: 北京商报 时间: 2013-07-01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非居民天然气涨价揭开价改大幕
专家预计下一步将再调存量气价和居民气价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晔君)酝酿多年的天然气价改终于在一场淡季“气荒”中出现松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至每立方米1.95元。业内分析,虽然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可以减少相关企业亏损,缓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但是并未解决国内天然气价格倒挂情况,预计未来天然气价改还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通知规定,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
据了解,近年我国天然气需求不断膨胀,进口依存度不断提升。2007-2012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从40亿立方米增加到425亿立方米,五年增长9.6倍;进口依存度从2%提高到27%。但国内天然气价格采取成本加成定价的方式,价格倒挂现象严重。
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此次价格调整可以减少相关进口企业亏损,缓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也标志着天然气价改拉开序幕。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也表示,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对现有用户影响较小;以增量气带动存量气价格调整,有利于降低方案实施的难度和阻力,保障平稳实施。
事实上早在2011年,广东、广西已经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
卓创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指出,这次调整后,新增气量价格其实已经采取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式,这是一种比较市场化的定价方式,而存量气价格虽然上调,但是价格仍然低于进口气价格。由于目前天然气存量气占绝大多数,说明价格还是没有调整到位,还没改变整体仍是成本价格定价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价格调整并没有涉及居民天然气价格。对此,王晓坤认为,居民天然气价格未来肯定也会进行改革,只不过这次考虑到调价的影响范围,暂时先对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这样推行难度较小。而且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往往还需要经过制定方案、听证会等环节,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将来居民用气预计可能采取阶梯气价的方式来实现。
在林伯强看来,此次价格调整还没有完全改变天然气价格倒挂情况,预计未来天然气价改还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政府还可能通过多次提高存量气价格,使其逐渐靠近增量气价格,等到两者价格基本一样时,国内天然气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式也就基本确立了。